要点
- ASIC起诉Finder.com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发行加密产品
- 监管机构辩称,Finder Earn产品是一种债券
- Finder的律师说,债券指的是钱,而加密货币是一种财产
弗雷德·舍贝斯塔(Fred Schebesta)的Finder.com的律师解释了为什么这家比较网站现已关闭的加密储蓄产品没有受到现行法律的约束,他们辩称,数字资产应被视为财产,而不是货币。
去年,企业监管机构起诉了Finder.com的一家子公司,指控这家比价网站提供非法金融建议,并在没有获得适当许可的情况下提供Finder Earn产品,使客户面临风险。
该诉讼是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针对尝试使用区块链技术构建的新产品类型的当地加密企业提起的三起诉讼之一。
总部位于悉尼的Block Earner和总部位于黄金海岸的BPS Financial也在为其基于加密货币的产品的发布辩护,以应对来自ASIC的类似诉讼。
这三起案件将考验监管机构监管加密产品的权力,这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上市代币交易所Coinbase的诉讼相呼应。
目前正在寻求新融资的Finder辩称,它不需要金融服务牌照就能提供Finder Earn产品,该产品向投资者支付4%的“保证”利率,作为存款回报。
ASIC辩称,该产品是一种债券,是一种长期证券,利率固定,经常被企业用来借钱。
但Finder不同意这一观点,他指出,ASIC本身一直坚持其首要立场,即数字资产是财产,而不是货币。ASIC表示,Finder Earn的运作过程与法定货币相互作用。
Finder的律师上周三在联邦法院对法官布里奇特·马尔科维奇(Bridgette Markovic)说:“尽管加密货币与货币有一些共同之处,即它们可以作为价值储存手段,并且是可替代的,但它们不是货币,而是财产。”
“这很重要,因为债券的一个基本部分是存款或贷款。”
Finder Earn的客户将澳元存入Finder钱包,然后将其转换为一种名为TrueAUD的稳定币,该公司表示,TrueAUD是由澳元支持的。
Finder Earn产品在诉讼开始前就关闭了,但它在早间电视节目和针对年轻“储蓄者”的巧妙数字活动中进行了营销。
它的推出是人们对去中心化金融(DeFi)兴趣激增的结果,在去中心化金融中,投资者经常获得高利率,将他们的资本“锁定”在各种模仿银行功能的系统中。
这些产品导致了2022年的加密市场崩盘,当时这些公司拿走了客户的存款,并在旨在产生“保证”利益的高风险交易中损失了这些存款。
在没有任何新的联邦立法的情况下,ASIC在过去12个月里利用现有的金融市场监管对加密业务进行了打击。
虽然Finder被授权作为Centra Wealth的代表提供金融服务,但Finder网站上的免责声明解释说,它的Earn产品不是根据该或任何其他许可提供的。
监管机构对Block Earner也采取了类似的行动,Block Earner也提供了一种高收益的基于加密货币的产品,据称该公司提供未经许可的金融服务。
去年10月,ASIC就一款名为Qoin的加密产品起诉了总部位于黄金海岸的BPS Financial,指控其未经许可的行为和对加密资产的误导性推广。
ASIC对Finder Wallet一案的判决预计将在未来几个月做出。舍贝斯塔去年12月辞去Finder首席执行官一职,但仍担任执行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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